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认识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及大会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方法特征和行动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研究专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铸魂工程、基础教育提质工程、职业教育培优工程、高等教育创新工程、教育改革攻坚工程、教育对外开放工程、“新强师工程”、教育安全守护工程等“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教育对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与限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将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课题类型和数量。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时。
请各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中午12时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行政楼814办公室项目管理科。电子版(PDF格式,命名方式: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gztykjb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只有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才在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二)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三)项目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蕾,廖晶 电话:020-38025032
科学技术部 2025年5月21日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