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于2024年4月20日前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刘蕾,电话:020-38025032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