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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有关要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重大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二、申报条件与限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 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本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导出并打印《申请书》于2023年6月29日中午12:00前交至行政楼814办公室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对项目申请书审核后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ywky.edu.en/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 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 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 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由国家语委组织的现场答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戴斌、刘蕾,电话:020-38025032

 

 

     

                              科技处

                                       2023年6月12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