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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关于更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截止时间的函》(见附件2)有关要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以问题为起点,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题目自拟。

二、申报条件与限制

(一)申报数量。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的通知》,我校限报4项

(二)申报对象。本项目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

(三)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2)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3)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 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4)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本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实行网络申报,请各申请人按照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登录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6月2日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交至行政楼814办公室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dy.scnu.edu.cno)。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才在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二)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三)项目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戴斌、刘蕾,电话:020-38025032



                                                     科技处

                                                   2023年5月17日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更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申报截止时间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