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促助力高等教育学术发展,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二、对象范围
全校在岗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三、活动内容
围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四、选送数量
我校不超过5篇,将视投稿情况,择优推荐。
五、作品要求
1. 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不限。征文应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各校要对选送征文进行检测把关,确保原创性。
2. 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内文字体的要求:征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3. 提交要求: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文章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学校科技处(行政楼8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915765187@163.com。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本科)、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六、组织保证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我校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进行遴选,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表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校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
联系人: 吕长生 周 福 联系电话:38025032
科技处 2022年1月4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