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体科〔2021〕9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问题,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深入探索我省教育在办学模式、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新模式、新路劲、新亮点,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为提高申报的针对性,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下称“指导处室(单位)”)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及自身业务提出70项选题(见附件2),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我校可申报不超过6项。原则上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二)申报人条件见附件1
三、课题立项
省教育规划办根据评审结果及指导处室(单位)意见择优立项,总立项数约100项。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撤销立项,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2.课题申请人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17:30前将课题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送至科技处,同时将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书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9930482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联系人:李良;电话:020-38025032。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选题指引.pdf
附件3: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wps
附件4: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