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体科〔2021〕8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面向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对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
(二)构建“一带一路”区域发展格局研究: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等方面开展。
(三)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科研项目类型和数量。3个专项面向所有高校,我校可申报不超过15项。
(二)申报要求见附件。
四、立项方式
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推荐单位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五、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2.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校内线下评审方式进行,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6月4日。
今年申报书模板还在进行系统调试,预计将于5月份上线。待申报书模板上线后,请课题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17:30前在申报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并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学校将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在系统进行审核确认。
联系人:李良;电话:020-38025032。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