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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请项目申请者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附件)要求和如下有关事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请项目申请者于:6月5日— 6月29日17:30,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二、请项目申请者按如下要求,将纸质材料于6月30日17:30前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2份;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8份;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8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5月1日(不含)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可以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若结项成果被判定为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将被取消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资格。

  四、特别提示:凡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负责人,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再重复立项;项目申请者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社科规划办或与科技处联系

  省规划办联系人及电话:张俊(020)83825078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李良(020)38025032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网址:

  http://www.gdpplgopss.gov.cn/tzgg/202006/t20200601_10337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