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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根据通知要求和《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于2020年1月9日17:30前将《申报书》(附件3)一式2份及《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国际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9930482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请。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三、联系人:李良,电话:3802503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专项课题指南.doc

   3.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4.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2019年广东省教育厅-强师申报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