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科学技术部拟于近期组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21-2022年期间,从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2020-2021年期间,从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领域专项、创新团队、特色智库)。
(三)2018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2年及以上仍未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凡属上述结项范围的项目,请于2024年12月10日中午12时前,将申请书、结项验收表格(附件2)、研究成果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成果形式应与申请书的预期成果一致)送至行政楼814科学技术部项目管理科,电子材料(命名方式: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gztykjb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验收(鉴定)。
(二)如有重要事项变更,请将纸质版《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送至行政楼814科学技术部项目管理科,电子材料(word版,命名方式:姓名+重要事项变更表)发送至邮箱:gztykjbxmk@163.com。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结项成果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建议胶装)。
(二)对于超出预期完成时间2年且未按时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参照《通知》相关规定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联系人:刘蕾 电话:020-38025032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