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2027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的要求,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大湾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利于推动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
(二)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三)岭南文化项目主要资助围绕广东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创新利用等方面的研究。
(四)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先期没有获得相关资助、研究任务基本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较高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五)大湾区研究专项主要资助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
(六)粤东西北研究专项主要资助粤东西北和特定地市,以推进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研究。主要受理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肇庆、江门、惠州15个地市的高等学校、党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申报。
(七)冷门绝学研究专项主要资助学术关注度低、成果产出难、研究群体小的传统人文学科领域的研究,以及冷门学科中文化价值独特、学术门槛很高、研究难度极大、研究群体很小甚至面临后继无人的濒危学科建设研究。
二、选题要求和重点方向
省社科规划项目尊重学者自主探索、着力激发学术创新活力,本次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人自主申报。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二)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赋予的重要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方向;
(三)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广东县域经济发展研究;
(五)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研究;
(六)广东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和理论总结研究;
(七)广东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抢占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海洋牧场、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产业新赛道相关研究;
(八)广东地方红色革命史及南粤先贤等研究;
(九)广东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研究;
(十)东南亚研究、广东人“下南洋”研究;
(十一)“全球南方”和“南南合作”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三、项目资助经费与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
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大湾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冷门绝学研究专项每项资助5万元。
(二)成果要求
2027年度项目成果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与研究课题高度相关,并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可三选一或三选二。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在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须达到上述相关成果要求。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可申请提前结项。
后期资助项目预期成果形式主要为学术专著,同时包括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译著及工具书。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可申请提前结项。
大湾区研究专项成果要求为1篇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研究报告,研究期限2年。
四、申报条件
(一)限项要求
2027年度项目面对全省各科研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8项。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须为受聘于广东省内高等学校、党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在岗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2.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本年度项目中的2个课题的申报。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6年8月7日之前)。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7日)。
4.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5.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人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近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但未获立项的申请人可申报2027年度项目。
7.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对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年龄无要求。
8.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需提供成果查重报告,并且必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8月7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gdppssp.com.cn/)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日上午10时。
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9月11日中午11时前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将系统导出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814办公室项目管理科;PDF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gztykjb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纸质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大湾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须提交2份《申请书》、5份《活页》。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二)申请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2份、《成果简介(活页)》7份、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果查重报告1份。其中,《成果简介(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须提交一份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中文论文提供期刊首页及目录复印件,英文论文提供图书馆盖章的收录证明。
3.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
(三)《申请书》《活页》均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待立项名单公布后,获批立项的项目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至系统,请申请人做好《申请书》扫描、留存工作。
六、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申请书》及《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项目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获批立项的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联系人:刘老师 廖老师,电话:020-38025032
科学技术部
2026年8月8日